济南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是济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局级。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起草全市有关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等工作。现任党组书记是孙战宇,现任局长是李轶锋。
主要职责
第一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起草全市有关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第二条 组织开展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性调研,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综合性政策措施,会同有关方面开展综合性政策效果评估和督导落实,及时报告重大问题。
第三条 依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衔接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全市民营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 牵头建立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指导区县(功能区)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推动民营经济发展重点任务落实。
第五条 建立健全民营经济发展监测指标体系,跟踪监测、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定期形成民营经济发展监测报告。
第六条 负责建立全市民营经济服务工作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各区县(功能区)、市直有关部门民营经济发展相关考核工作。
第七条 建立完善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统筹协调各区县(功能区)、市直有关部门解决全市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承担民营经济相关招商引资工作,围绕全市民营经济重点产业,会同各区县(功能区)、有关部门进行招商,做好项目跟踪、推进、落地等工作。承担民营经济相关招才引智工作。
第九条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推动落实促进民间投资政策措施;加大重点项目推介力度,帮助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第十条 建立民营企业合作交流平台,组织开展民营企业合作对接、对外交流活动。
第十一条 负责提出设立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编制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拟订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督促落实专项资金支持、奖励和补贴民营企业的各项政策。会同有关部门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技术、人才等要素支持。
第十二条 组织推动民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民营企业诚实守信、守法经营。负责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宣传和推广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典型及经验。
第十三条 负责本部门的数据产生、数据采集、数据真伪、数据质量、数据效能、数据安全等数字化建设和数据资源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完成数字济南建设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 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
第十五条 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七条 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成”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部门转变政府职能。
第十八条 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产业行业管理。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仍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对各类产业行业进行管理。
2.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市民营经济局负责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行使经市政府批准集中的民营经济相关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两部门建立健全衔接配合机制,依法履行职责分工,强化在联络会商、信息互通、业务协同等方面相互配合。
参考资料:
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机关党总支)。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值班、督查督办、新闻发布、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本部门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负责相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本部门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牵头负责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优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评选、推荐、宣传、推广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本部门编史修志工作。
(二)政策规划与运行监测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起草全市有关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组织开展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性调研,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综合性政策措施,会同有关方面开展综合性政策效果评估和督导落实。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依据全市发展规划,衔接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全市民营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健全民营经济发展监测指标体系,跟踪监测、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定期形成民营经济发展监测报告。负责牵头推进本部门数字化建设和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公共数据资源目录,承担大数据平台的建设、改造、日常运维、数据安全;负责组织协调本部门数据资源采集、汇聚、共享、开放和应用等相关工作,推进数字化转型、业务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协调推进本部门数字济南建设任务落实。承担推进相关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的具体工作。
(三)服务体系建设处。负责牵头建立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区县、园区协调联动,指导区县(功能区)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推动民营经济发展重点任务落实。负责建立全市民营经济服务工作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各区县(功能区)、市直有关部门民营经济发展相关考核工作。建立完善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统筹协调各区县(功能区)、市直有关部门力量,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承担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信访转办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组织推动民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四)要素保障协调处。负责提出设立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编制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拟订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督促落实专项资金支持、奖励和补贴民营企业的各项政策。负责加强民营企业融资服务,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完善民营企业融资的政策措施,推进民营企业市场化融资,协助做好民营企业上市服务等工作。组织金融助民营企业活动。负责开展技术对接活动,协助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民营企业技术对接和创新平台项目落地。负责推进民营企业人才政策落实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为民营企业提供其他要素支持。
(五)民间投资与项目推进一处。负责围绕建链、强链、延链、补链引导民营企业新上项目、扩大再投资,帮助协调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的问题需求。负责牵头本部门投资促进和相关项目管理服务工作。推动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开展投资合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推进落实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措施,开展民间投资运行分析研判。
(六)民间投资与项目推进二处。负责会同区县(功能区)、有关产业部门开展民营经济相关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工作,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和人才落地过程中的问题需求。负责建立民营企业合作交流平台,组织民营企业开展项目宣传推介、跨区域对接等活动。负责收集、汇总各类项目信息,密切与商协会等联系合作,拓展对外交流渠道。负责帮助民营企业积极拓展国际业务,组织企业参与对外合作交流、展会、论坛等活动。
参考资料:
领导信息
数据截至2025年12月,参考资料:
获得荣誉
2020年,济南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入选济南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023年,济南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印发《全市政府系统创新经验总结推广活动优秀创新经验典型材料选编》,济南市民营经济局报送的材料《创新精准服务模式 推动民营企业梯度培育》成功入选。
参考资料
机关简介.济南市民营经济发展局.2025-12-10
领导信息.济南市民营经济发展局领导信息.2025-12-10
机构设置.济南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机构设置.2025-12-10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对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给予表扬的通知.济南市财政局.2020-08-11
市民营经济局服务民企的创新经验获评全市优秀典型.济南市民营经济局.2025-12-10